引为知己。
张通明将其引荐给张孝武后,郭祥说道“圣汉律固然为国家根本律法,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,先是此律法乃三百年前制定,彼时时况与今日大不相同,他日之法今留弊端良多。如刑罚一项,圣汉初立之时人口稀少匪盗猖獗,正所谓乱世用重法,便是小偷小摸也会被判处流役。而今依旧采用乱世法则则未免刑罚过甚,致使百姓惧怕官府,心中厌恶。”
张孝武没想到此人是个改革家,便问道“你的意思是,连圣汉律都需要修编吗”
“不是修编,而是大改。”郭祥道,“律法为人所制定,乃协助官府治理百姓,而他日百姓与今日百姓不同,律法也需顺时而变。若是一成不变,则律法便成了禁锢人的枷锁,禁锢百姓不说,还禁锢官府。若律法完全有用,则世间为何还有如此之多的罪恶”
张孝武大笑道“好,郭先生,由你来重新制定圣汉律,不,不叫圣汉律,我们叫做新律,先在北方四州尝试使用,看新律和圣汉律哪个更能够促进国家发展”
郭祥拱手道“东明必不辱使命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