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 养了一条不错的狗(4 / 5)

难怪,听说在郯国,就连偷个包子,都要鞭打五十,外加做三个月的苦力。

犯罪的代价太大,所以很少有人敢挑战朝廷的权威。

所以,郯国的治安,也是四国中最好的。

祁凰也说不上这种治国手段究竟是好还是坏,以刑止刑,以暴制暴,虽然可以获得暂时的安宁与平稳,但终究非长远之计。

常言道,得民心者得天下,比起用威慑手段令人臣服,不如让对方自心底敬佩、仰望和敬重,如此,江山社稷,才能千秋万代。

不过,短暂的暴力,也不是不可行,至少能让一些心怀不轨之人,不敢太过放肆,这样能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,来实现自己千秋一统的大业。

没错,在她看来,这位郯国女皇的野心,也不仅仅只是坐稳郯国的皇位,而是一统天下,万民臣服。

“龙牙,你觉得这里如何?”和昱国一样,京都的地价,实在贵的离谱,她只能在临近皇城的郊外,买下一座房产。

虽说离京城中心较远,但胜在价格便宜,一座两进两出的小院,才一万两银子。

要知道,这个价,在城中连块巴掌大的菜地都买不起。

龙牙打量一眼,点头:“不错。”

不错?

又是不错!

从昨天到现在,她看了不下二十处房子,每一处他都说不错,是在怀疑,可有他觉得不好的地方?

感觉他的态度有些敷衍,祁凰很不高兴:“龙牙,你就不能认真一点?”

龙牙很无辜地看着她道:“我很认真。”

“认真?”她气得跺脚,“你这叫认真?问你什么,你都是不错,可以,很好,是不是我让你去住茅厕,你也会说喜欢?”

“我是真的觉得很好。”龙牙继续无辜道:“小时候什么苦都吃过来了,雨天和雪天,也照样睡在外面,那时候手脚都冻出疮来了,心里就想着,哪怕有个茅草屋,就是睡在地上,也是世上最幸福的事情了。”

听他这么一说,祁凰倒觉得是自己强人所难了。

瞧这可怜的,小时候过的日子,简直就不是人过的。

忍不住安慰:“那你现在有机会住好房子了,是不是该认真一些,选个自己喜欢的。”

龙牙想了想,一本正经道:“选不出来,我都喜欢。”

算了算了,问他也是白问,就算他说喜欢早上去看的那个大宅子,她也买不起,问他,不过是给自己一个下决心的动力。

“行,就这里了。”她一锤定音,从怀里掏出一张银票,递给典当人:“这是定金,什么时候可以去拿地契?”

“就这两天吧,我要先去官府备案,那边同意后,我能才和公子做交易。”

点点头,她虽不了解郯国的规矩,但这两日,也多多少少打听了一些。

郯国的律法比昱国要复杂得多,不管是百姓还是官员办事,都必须严格遵守律法规定,不得偷减程序,这也是郯国很少出贪官的原因。

房子定下了,但屋内空空如也,只有一些简单家具,要想住人,必须添置一些生活上的必需品。

将房屋打扫干净后,祁凰见时间还早,于是决定去城里买些东西。

龙牙虽然失去了一只手臂,但做起事来,还是和健全时一样干脆利索,很快就为她备好了马。

进城后,找了家裁衣铺,为自己和龙牙做了几身衣裳。

虽然已经不用再假扮男儿身,但习惯了穿男装,所以做的衣裳,也都是男式的。

又买了些生活必需品,看看天色,已经不早了,祁凰道:“我们去前面的馄饨摊随便吃点,明天进城订立地契时,再请你吃好的。”

龙牙刚要说不用麻烦时,前面的巷子突然传来几声叫喊:“抓小偷,快,有人偷钱,抓住那个贼人!”

循声看去,果然有个灰头土脸的人,从前面冲了过来,因为跑得太急,一不小心撞在了祁凰身上。

祁凰不是好管闲事的人,于是往旁边撤了一步,给他让开路来,那小偷却不跑了,抓着他的衣摆,恳求,“这位小公子,求您大发慈悲,救救我吧,我不想去边关做苦力!”

在郯国,偷个包子,都要被严厉惩罚,偷钱的话,性质更严重,要被发配边疆,做一辈子的苦力。

祁凰知道他害怕。

可她也懒得伸出援手,一来偷东西本就不是好事,没得同情,二来自己与他非亲非故,要是帮了他,连累了自己,那才是得不偿失。

小偷急了,扑通一声跪下,“小公子,求您了,帮帮小人吧!”

祁凰也不知哪根筋抽了,竟然说:“行,看你这么可怜的份上,我就帮你一把,不过,你以后不能再做这种偷鸡摸狗之事。”

小偷感恩不已,抹了把眼泪,临走前,抓过祁凰的手,在她掌心塞了样什么东西。

祁凰来不及细看,顺手给揣进了袖口。

刚把东西揣好,街口便跑来一个男子,看了她两眼,拱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