镖王攥着拳头,缓缓说道:“先生,现在我要出题目了,咱们讲好了,愿赌服输,不许反悔。”
豪斯盯着他的拳头,“当然,但是——你得先让我看一看货色。”
“好的。”
镖王把拳头松开一点。
豪斯耳聪目明,从镖王的指缝里,一眼就看见里边确实是一只黑色的甲虫,叫不出名字,圆圆的盖子,长着几条长腿,在慢慢地蠕动,显然还是活的。
“请出题。”
“我的题目是——如果我松开手掌,我赌你抓不住这只虫子,我刚才讲过,我的虫子是有灵性的,对,你抓不住它,如果你能抓住或是把它弄死,那就算我输。”
豪斯眼珠转了转,“还有没有其他的条件?”
“没有。”
“哈哈,”豪斯一伸手,抓住了镖王的手腕子,得意地说:“你可没说,我不许抓你的胳膊,我这不算违规。”
镖王微微一笑,“你很狡猾。”
他的五指突然一伸。
拳头松开之后,瞬间功夫,黑色的甲虫就呈现在两个人面前,豪斯作为一名老赌徒,手指手腕的动作异常敏捷,迅速朝甲虫抓去。
但是镖王的中指和无名指闪电般地一勾,那只甲虫猛地弹起来,朝着自己的嘴里蹦过来。豪斯这一抓,抓了个空。
甲虫径直跳入镖王的嘴里。
他的嘴巴咀嚼了几下,做了个吞咽的动作。
“你……”豪斯吃惊地望着他。
这只甲虫黑乎乎的,看着就令人恶心,他怎么还能吃下去而且还嚼着咽了?
够狠!
这个结果,实在令人意外。
而镖王设计之巧妙,动作之精巧利落,也确实令人佩服。
镖王咧嘴一笑,“你输了。”
豪斯无奈地摇摇头,“我认输,不过,吃甲虫的滋味一定很好受吧?”
镖王说:“现在咱们的赌局已经结束。你想尝尝虫子的滋味吗?”
“我不想。”
镖王微笑着,把手从脸上一抹,然后在空中做了个花哨的“抓挠”动作,再缓缓伸到豪斯面前。
将拳头慢慢展开。
手心里,那只甲虫在慢慢蠕动。
……
猩猩住在贫民窟一处破旧狭窄的木板房里。
城外果林接头事件之后,火狐为了隐匿形迹,防备敌人大规模搜查,便搬到了混乱破旧的贫民窟。敌后藏身经常改换身份和住处,就是家常便饭。
寒冷,条件艰苦,对于敢死队队员来说,就像毛毛雨,丝毫都不在乎,他们能在什么都没有的雪峰上生存,贫民窟又算什么?
镖王回来了。
他摇摇晃晃,嘴里喷着酒气,一身的醉态。
“喂,”猩猩说道:“你怎么回事?逮着不花钱的酒了么?”
“当……然。”镖王一头倒在板床草铺上。
原来,他和豪斯赌博,赢了,豪斯请他喝酒,按照镖王的计划,想借机灌醉豪斯,实施自己的计划,但是没想到,豪斯是个酒篓子,喝了一杯又一杯,反倒把镖王给喝醇了,豪斯什么事也没有。
计划泡汤了。
镖王醉曛曛地问道:“火狐……哪儿去了?”
猩猩道:“他去逛窑子了。”
“哦……不奇怪。他……本来就是这号人。”
猩猩哼了一声,“你们俩,一个好酒,一个好色,真是天生的一对。跟你们搭伙计,真是荣幸之至。”
那么,火狐真是没事闲得逛窑子去了吗?
还真不是。事情是这样的,果林事件之后,火狐一直模模糊糊地怀疑那天的可疑人影是瘪猴子,因此回到城里,便寻找这家伙的下落,但一直没找到。
赌场里也不见了瘪猴子的踪影。
这天,尼尔森跑来报告:发现瘪猴子的踪迹了,在城北一家叫“青春不谢幕”的窑子馆里。
这些日子,尼尔森和几名敢死队员几乎成了一家人,他充当了小侦察员的角色。
火狐一听,立刻出发。
……
瘪猴子这个人,天生是个胡吃烂糟的货,手里有几张钞票,必定吃喝嫖赌,这几天有空就往“青春不谢幕”妓馆里跑。
这家妓馆的老鸨是个膀大腰圆的胖女人,名叫琳德,她站起身来比瘪猴子还高大,平时说话也高声大嗓,对瘪猴子这种瘦小枯干的货,从心眼里看不起。
这天,瘪猴子喝得醉眼朦胧,拎着酒瓶子走进门来。对琳德说:“嘻嘻,姐,听说你们这新来了个雏儿,色艺双绝,让她陪陪我,”
琳德懒洋洋地对他说:‘“你来晚了,洗脚水也喝不上了。”
“谁给占了?”
“哼,有钱的主儿,你惹不起。”
瘪猴子趁着酒劲,把独眼一瞪,“你给我报报名号,看老子惹起惹不起,告诉你,在察奈卡城,就算耳曼人也敬我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