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5、对峙(3 / 3)

科举制度中选拔贡入国子监的生员的一种。科举制度中选拔贡入国子监的生员的一种。清制,初定六年一次,乾隆七年改为每十二年即逢酉岁一次,由各省学政选拔文行兼优的生员,贡入京师,称为拔贡生,简称拔贡。同时,经朝考合格,入选者一等任七品京官,二等任知县,三等任教职更下者罢归,谓之废贡。参阅清福格听雨丛谈卷五﹑清史稿选举志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