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94章 全是坑的合作(2 / 2)

子血液为引子制作的愈合药剂,那是抢钱的利器。

莉莉安表示,愿意出400亿日元,购买大山教授的两项研究成果的30年授权,她拿去商业化。

或者双方签订30年商业合作,双方按出资比例算股份。

大山教授若是没资金,可以把成果带入公司,算400亿日元。

但这成果属于公司,不再属于大山教授。

又或者她借钱给大山教授,双方对半分,她可以先借400亿日元给大山教授,等公司盈利了大山教授再慢慢还。

问题是,中间支出多,时间比较久,贷款利息会比较多,不合算。

这三选一其实是三个坑,一个比一个坑人。

是人都会选第一项,但30年后,公司肯定能研发出换代药物,到时候就不需要授权了。

实在不行,换个包装就算换代了,打官司就打官司,谁怕谁啊。

如果选第二项,药物生产线设计生产,药物送检研究,等初期工作,800亿日元根本不够。

等公司破产,再买回来,那药就自然就落入口袋了。

如果选第三项,400亿日元,每年年息15,一年60亿日元。

公司十年内只出不进,不断扩大规模,支出一路上升,4000亿日元都不多。

看看大山教授能耗几年,而且他还要研究,等不起,就只能不断借钱,然后债务越滚越多,他只能拿不断拿研究成果抵债。

大山教授选了一,于是莉莉安起草文书,双方签了以后各得所需。

莉莉安拿到了配方,大山教授拿到两张支票。

之后,莉莉安和高田良司先回东京,让夜叉留下去制作两个竖旗来立上。

写明高田投资会社在研究所投了400亿日元,一个立在研究所大门口,一个立在访客大厅。

这是打广告给那些,与研究所有往来的政客与商人看,好让他们来联系。

他们为了生意和仕途,肯定来找金主。

到时候就可以绕过大山教授,与他们拉上手,然后逐渐控制他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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