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四章 悲歌(1 / 2)

晚明霸业 渤海郡公 2624 字 2017-04-26

夜风袭袭,陈文庆感觉自己抓着战马缰绳的手都开始发抖。

刚才那一记枪罡,耗尽了陈文庆所有的气力,嘴角的鲜血已经止不住流逝。

整个人从脚跟到手心每一个部位都开始打颤,血管里的血液开始沸腾,储存在丹田的内息像是要爆炸的火山一样,喷到血管里乱窜。

大脑一阵阵空白,好几次险些昏过去,但是都被他撑住了。

他心里清楚的很,只要自己一闭眼睛,今日自己必然会死在战场上。

城头之上的徐梁将心都提到了嗓子眼里去了,他觉得是陈文庆的本事小了,只是他太年轻了。

他若是在等五年,刘芳亮定然不是他的对手。

刘芳亮面色冷清而狰狞道:“纳命来!”

“啊!”众人骇然的看着刘芳亮,此时的刘芳亮比起地狱的想修罗还要恐怖几分。

当刘芳亮展现出他全部的实力来的时候,仿佛天地变了颜色。

先天中期,那是仅次于尚神仙和金甲战士那种层次的存在,到底有多恐怖,就凭观察枪头之上璀璨的光辉就能一清二楚。

众人都不忍心去看陈文庆,如此勇悍的少年郎此刻便要葬身疆场,这让他们如何不难过。

就在所有人都以为陈文庆命不保已的时候,只见陈文庆压低了身子在战马耳边轻声呢喃了一句。

战马的他蹄子忽然一点地面,本来他有一条腿瘸,走的就不是直线。

此刻得了陈文庆的命令,忽然原地打了个圈。

而那射向陈文庆后背的枪罡轰的一声炸在地上,地上瞬间被炸出一个半米深的大坑。

“嘿!”

瘸腿儿马原地打了个圈不说,战马之上的陈文庆背着陈圆圆也随着战马转了个圈,蓦然出现在了刘芳亮的身后。

刘芳亮的马本身就比陈文庆的马要神骏以百倍,这个功夫已经蹿到了陈文庆留下的大坑前面。

马蹄陷入大坑,正要飞身而起。

“死!”

陈文庆大呼一声,枪棍竟然直接扎入了刘芳亮的后背。

陈文庆手里的枪是没有枪头的,但是却依然一贯而入,将刘芳亮扎了个透心凉。

这一枪,没有罡气,却实用的紧。

刘芳亮嘴角露出一抹凄惨的笑容。

“输了!”

陈文庆胳膊一较力,瞬间将刘芳亮体内的五脏六腑搅乱,当枪从他的后背里拔出来的时候,鲜血止不住的往外涌。

陈文庆冷笑说道:“说遗言吧。”

刘芳亮用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水,眼神澄澈。

“自古英雄出少年。”

得了刘芳亮一句称赞,陈文庆心头莫名的欣喜。自己今年不足二十岁,便杀了威震天下的东征军副统帅,江湖人人称赞的枪神刘芳亮,这足矣让自己名垂青史,让万民敬仰了。

话音刚落,手中忽然一闪,一截断掉的枪刃正中陈文庆的心口,陈文庆大意之下,被刺成重伤。

匍匐在马背之上,已然奄奄一息的刘芳亮,脸上露出一抹阴鸷之色。

“少年人,戒骄戒躁,只不过你没有机会了。”

已然是没有生存希望的刘芳亮手中的大枪化作一道闪电,朝着陈文庆掷了过来。

身受重伤的陈文庆无从躲避,尽量扭动身子,用拳头去挡。

长枪从拳头之上刺入,搅碎了骨头,一直到肩胛骨都碎裂,陈文庆的整整一条胳膊,连带血肉都成为碎末。

两人两马,两败俱伤。

只是一个从此少了一只胳膊,一个人已经没有了生存的希望。

刘芳亮忽然说道:“老夫当年只是村落里声名不显的农夫,跟着村里的老人去种田。到现在我也清晰的记得,老人家说,我们农夫卖力气流汗水,种出来的庄稼,自己吃,是无上的美味。他教导我们辛勤劳动,他教导我们善良。sRIq

可是就是这样一个辛勤的长者,却活活饿死在朝廷的劣政之下。

他死的值吗?

他不值!

为什么朝堂之上的官老爷锦衣玉食,什么都不做,白白的奴役着我们?

为什么田地之上的我们,辛苦劳作,受尽辛苦,却要活活饿死?

这不是天道,这不是公平!

我不服!

男子汉,大丈夫,既然讲不过道理,说不过别人,就用拳头。将每一个欺负我们的人杀死,我到死都认为这是真理。

你害我,我便杀你!这便是无上的公平!”

“你可让那些穷人跟你一起吃的上饭?”

“老夫坐镇东征军,几十万贫民顿顿有肉吃,欺压良民者,尽数屠戮,你知天下百姓,皆言,杀牛羊,煮壶浆,闯王来了不纳粮?”

“朝廷每年加派三响,供养官吏,读书人何止千万,老百姓为其奴役,二百年可有怨言?可是他们呢?连鞑子都制不住!九边之地,连年兵戈,民不聊生!干旱之年,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