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三章 七只流浪鬼(1 / 2)

人间鬼警 朝阳群众 2527 字 2017-01-11

我心中一禀,朱洪武以阳光喻指法律,以赵良喻指黑暗,这是在告诉我对于国家来说道门是毒瘤,碰到他们不必客气。

其实想想也是,绝大多数道士虽然不会作恶,但他们从心底看不起普通人,也从不将人命放在心上,而那些邪修恶道更是杀人如麻,严重危害国家安定。

国家要想安定,就必须确立法律无上的权威,真正做到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,而那些邪修恶道便是破坏法律威严的毒瘤,他们今日杀一人,明日杀十人,严重危害了法律的运转,必须彻底剪除。

当然这些还不是我一个小小的警察管得了的,我唯一能做的就是降服陆瑶,让她少害几个人。

“你自己能对付那小厉鬼吗?”而就在我思索的时候,朱局长再次开口问道。

我略微思索了一下,我现在的实力差不多在白眼初期,常山虽然伤势未愈但也有灰眼巅峰的实力,离上次见陆瑶才过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,即便陆瑶突破了最多也就白眼初期,先不论胜负,自保肯定没问题。

想到这里,我重重点头:“应该没问题。”

“什么叫应该没问题?有问题就是有问题,没问题就是没问题,应该是什么鬼?如果你对付不了的话,我再跟蔡宏达通通气,看看能不能派人来协助你,可别鬼没抓到,再将自己搭进去了。”蔡宏达训斥道。

“局长,实不相瞒,我现在的实力与那厉鬼处在一个级别,自保绝无问题,但能不能降服我就不知道了,不过如果有符咒或法器等加持的话,我肯定能赢,只是那些东西都不便宜,我…”我挠头说道。

朱局长笑骂一声:“原来在这里等着我呢,也罢,你去保密局兑换需要的物品吧,回来我给你报销。”

“多谢局长,我保证完成任务。”我嘿嘿一笑说道。

告别朱洪武之后,我立刻前往了保密局,在那边花了三千块钱兑换了一张最低等的灭鬼符,又花了一万兑换了一把桃木剑。

虽然铜钱剑和七星宝剑的威力更大,但价格太高,最低等的也要十几万,公安局毕竟不像保密局那样有钱,不可能为了我一人一案花费十几万,如果我花太多的话,朱局长肯定就不给我报销了。

挑好之后,我让服务人员帮我出了份证明,然后拿着证明屁颠屁颠的回特侦科去了。

将花销证明交给朱洪武之后,我便回家睡觉去了。

现在还是上午时分,阳气正盛,厉鬼不肯能出现,想要捉鬼最起码要等到晚上。

昨晚由于邵惕若和郭子明袭击的关系,一晚上没睡,现在正好回去补觉。

傍晚时分,睡了一天的我精神十足的从床上爬了起来。

我先将桃珠弹上膛,将手枪别在腰间,又将灭鬼符揣在怀中,拿起桃木剑朝小区外走去。

在路边的小摊上随便吃了一碗面,买了一点香烛便准备搭车去爱兰小区。

拦了几辆车,司机一听我是去爱兰小区的,二话不说就离开了。

由于那一连串的命案,人们都猜测爱兰小区闹鬼,因此一到晚上就很少有人敢去那边了。

虽然绝大多数普通人并未真正见过鬼怪,但神鬼之说自古就有,一些人们搞不懂的事情也就习惯的朝鬼怪靠拢。

当然,这次被他们歪打正着了,爱兰小区是真的闹鬼。

闲话不提,租车司机都不愿意拉我,无奈之下,我只能搭车去离那边不远的街道上,然后步行过去。

当我抵达爱兰小区的时候,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,那一栋栋毫无灯光的楼层显得异常恐怖。

我壮了壮胆子,硬着头破朝小区里面走去。

虽说我已经不是第一次见鬼了,但一个人行走在宛如死城般空旷的小区里心中也暗暗发毛。

“哒哒”低沉的皮鞋声回荡在空旷的道路间显得格外的刺耳,我拿出打火机点上一根香烛顺着小区的道路慢慢的走着。

香烛不断燃烧,释放出一股股泛着紫檀香气的微烟来。

我并不知道陆瑶藏在哪里,因此只能用香烛将她引出来了。

对于鬼怪来说,香烛就是美食能量,对他们有着致命的吸引力。

“呜呜”一阵阴风飘过,我手中的香火如有人吮吸一般燃烧的更加迅速了。

我知道有鬼来了,于是脚步一顿,猛的回过头来。

“咦,你是谁?为何在这里?”我回头一看只见一个六七岁大小的小胖男孩跟在我的身后,刚刚那香烛就是他吮吸的。

小男孩明显被我回头吓了一跳,他畏畏缩缩的望着我,最终还是没能抵住香烛的诱惑,咕咚咽了口唾沫,用渴望的眼神望着我说道:“大哥哥,能不能将你手里的香烛给我啊?”

“给你可以,但你要先回答我一个问题,你叫什么名字?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。”我微微一笑蹲了下来说道。

“我叫大宝,居无定所,在附近流浪发现这边有地方住,于是就搬过来了。”大宝紧紧的盯着我手中的香烛说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