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章 再结怨(3 / 3)

康熙通嫔 电话 4077 字 2016-08-28

面为刑刀,表有罪,受刑,下为女,有罪的女人。

而也是这一刻,通婉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妻与妾的区别。

怪不得人常说愿为穷□□,莫为富人妾。